6月12日,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相关领导来卤阳湖国家湿地公园调研湿地恢复费缴纳、使用及管理情况。市林业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卢益民,市湿地处许靖辉处长,渭南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李春芳,区建管局、卤阳湖湿地办负责同志陪同。
调研组一行实地调研了卤阳湖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对保育区基本情况及硝池恢复的费用进行了详细了解。随后调研组一行来到了湿地科普宣教馆,渭南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湿地办)负责人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落实、湿地保护修复、科普宣传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介绍。
调研组对卤阳湖国家湿地公园在湿地保护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调研组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深入贯彻实施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二是加大湿地保护修复力度,充分发挥卤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的生态效益;三是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对法律法规和湿地保护重要性的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爱湿地、重视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