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正文

关于2021年11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卤阳湖现代产业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1-11-09 15:5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中心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19日-20211115(5个工作)。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3-3338266传真:0913-3338266

通讯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卤阳湖开发区创业大楼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1

渭南卤阳湖开发区6万吨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工程

卤阳湖开发区

渭南卤阳湖开发区住房建设交通局

西安润明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主要收集处理卤阳湖现代产业开发区内的生活污水,处理规模10000m3/d,设计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改良型Bardenpho工艺+高密池-V型滤池+消毒池+达标排放”工艺,预留中水回用接口,同时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出水水质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224-2018)中A标准后,经排碱渠排入渭河。

 

 

1.施工期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六个百分百”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

2.运营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废水处理措施,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加强日常环境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要求进行合理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