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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L2021-01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

来源:渭南经开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3-11-23 14: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渭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拟定收回陕西众诚新高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位于渭南经开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收回宗地位于经开区卤阳大道东段南侧,宗地编号L2021-07,土地面积32857.4平方米(折合49.29亩),用途为工业。

凡对上述范围内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使用权有异议的,可自本通告之日起15日内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或自动放弃权利。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913-3338288

地址:渭南经开区管委会311室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卤阳湖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关于收回L2021-01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