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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11.20

来源:渭南经开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4-11-20 10:25

截止2024年11月19日16时,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渭南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05件,现将交办的6个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涉及区县及部门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是否办结备注
1受理编号057:蒲城县伏龙小区南墙底下有一车左右垃圾,臭气难闻。蒲城县经查,该垃圾点位于蒲城县东风街东段伏龙小区南侧闲置空地,面积二十余亩,围墙有破损,距附近居民小区约五十米,堆放生活垃圾十余方,有异味。经走访周边群众,东风街东段无垃圾投放点,有附近居民将生活垃圾投放该处。蒲城县紫荆街道办立即组织对该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并对破损围墙进行修复,同时设立警示牌。蒲城县紫荆街道办纪委对祥塬社区党支部书记李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2受理编号058:投诉人对014号信访件办理结果不满意。自己鱼塘用的循环水,外面的鱼都死了,流到鱼塘了。华州区经查,投诉人反映的鱼塘位于瓜坡镇南沙村十二组,鱼塘取水来自紧邻的安河河道(属石堤河支流),通过挖渠引流的方式将河水引入鱼塘。安河上游为冀家河水库,冀家河水库水源主要来自上游的马峪河及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排放废水。10月29日,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华州分局收到周边群众反映石堤河河面漂浮死鱼,立即组织环境监测人员对冀家河水库上下游、陕化煤研院总排口、陕化尿素分厂总排口开展水质监测。华州区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显示,冀家河水库上、下游水质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均符合Ⅳ类水质要求,陕化煤研院总排口、陕化尿素分厂总排口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均达到排放标准。根据调查石堤河死鱼是石堤河上游存在电鱼现象。华州区瓜坡镇政府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投诉人,耐心倾听投诉人的诉求,在政策层面向投诉人进行细致解释,解开了投诉人心头的困扰,投诉人表示理解。华州区责成华州区水务局加强对辖区河道的日常巡查,对存在的非法电鱼行为严厉打击;责成生态环境华州分局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持续督促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该信访件不涉及责任追究。
3受理编号059:合阳县和家庄镇三合村北边养猪场气味难闻,影响村民生活。合阳县经查,群众反映的养猪场位于合阳县和家庄镇三合社区三合村北,四周为花椒树。养猪场占地160平方米,为三合村村民谭某某2013年建成,距离最近村民110米。现有育肥猪60头,每周1至2次用火碱喷雾对猪舍进行消杀。该养猪场为散养户,运行模式为种养结合,粪污处理方式为干堆粪,致使周边居住地有臭味。合阳县和家庄镇派人指导谭某某对粪污进行清理,要求12月底前建设封闭式粪污沉淀池。合阳县和家庄镇纪委对三合社区村委会副主任刘某某进行了诫勉谈话。
4受理编号060:大荔县东府广场东府荣城小区后门对面有排厂房,隔一天烧一次垃圾。大荔县经查,群众反映问题的点位位于大荔县西城街道办观音渡社区六组,该区域共有东府荣城小区、格林小镇小区、槐北小区三个小区。东府荣城小区后门为两排库房。西城街道办工作人员对库房、小区及周边进行了详细的排查,未发现焚烧垃圾现象及焚烧痕迹。该区域三个小区内共建有垃圾收集箱约40个,公共区域建有垃圾转运箱10个,配套建设有一座垃圾中转站,垃圾每天转运一次;道路及沿街均建有垃圾分类收集箱,该区域内配备有环卫工人5人,每天早6点至晚8点不定时对垃圾进行清扫和收集。经查,三个小区及附近商户垃圾均能及时转运,未发现有焚烧垃圾现象。大荔县西城街道办将加大对辖区的巡查力度,对露天焚烧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和处置。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大力宣传禁燃禁烧管控要求,增加群众的环保意识。该信访件不涉及责任追究。
5受理编号061:华阴市华山镇永定村村南边有人破石头卖砂子,破坏环境。华阴市经查,群众反映的地点位于华山镇永定村南原聚财养牛场院内,占地面积约5亩,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现场存有约1000余方砂石、土方料,现场未见有大型碎石设备。同时对该区域及附近开展巡查,未发现有乱采乱挖、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该区域堆放的砂石土料,属陕西西岳华山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热力管网项目所有。该项目主要建设大唐秦岭发电有限公司至城区热力公司地下供热管道。采取边施工边回填方式,施工产生的多余砂石料暂时存放到该处。筛选出的砂土用于地下热力管道回填,石料用于砌筑华阴市二华干沟杜峪河河道护坡,不存在买卖砂石土的行为。华山镇调查人员现场要求对部分裸露的砂石、土方进行了覆盖。该信访件不涉及责任追究。
6受理编号062:蒲城县荆姚镇渡米村村民反映,甜水井供销社加工玉米过程中玉米渣四处飞,对渡米村群众生活造成影响。蒲城县经查,群众反映的甜水井供销社位于陕西省蒲城县荆姚镇渡米村,东邻农户,西邻原甜水井乡政府,南邻乡村道路,北邻农田。该玉米加工项目属于县供销社防灾减灾保供体系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占地约10.5亩。目前建成配套设施有1000平方米储备库1个、500平方米周转库1个、加工车间1个,安装加工年产15000吨粮食烘干塔1座,防风除尘设备1套。今年7月取得备案确认书,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未填报排污许可登记表。核查时,该项目正在调试生产设备,防风除尘设施正常开启,在粮食分筛过程中产生一定的扬尘。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蒲城分局、蒲城县供销联社,已要求该企业于11月16日填报了排污许可登记表并取得回执。蒲城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供销联社纪检组对蒲城县供销联社张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渭南市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3-2153561,邮政信箱渭南市A269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