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至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大为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勇格,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建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永峰,秘书长崔晓民参加有关活动。
检查组随机抽查了渭南高新区、华州区、蒲城县工地扬尘管控、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业企业有机废气治理等情况,实地察看了金堆城钼业公司硫酸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华州区柳枝镇张桥村采石场恢复治理、临渭区石鼓山违建拆除复垦等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大代表对大气污染防治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郭大为指出,要端正思想,高度自觉地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遵守法律,将学法、知法、用法作为行为准则,依法监督,切实将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落到实处;要抓近谋远,立足当下,解决实际问题;要靶向治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定向打击,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要科技支撑,依靠科技将治理工作做精准、做扎实,切实提高污染防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系统施策,夯实责任,多措并举,齐抓共治,聚力打赢关中地区蓝天保卫战。
郭勇格要求,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熟悉掌握法律法规,强化责任担当,针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要举一反三,逐条建立台账,迅速整改。要强化执法监管,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保卫秦岭。
张建军表示,将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切实加强污染源头治理,加大投入、依法科学保护,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