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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渭南卤阳湖开发区纪工委

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卤阳湖现代产业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8-06-06 10:06

渭卤纪发〔2018〕5号

 

中共渭南卤阳湖开发区纪工委

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

实施意见

 

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两个责任”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层层夯实责任,规范考核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根据《渭南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渭市廉办发〔2016〕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项制度”,强化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履行好部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反腐败工作网络,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二、主要内容

(一)部门领导工作内容

1.专题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不少于1次。

2.专题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不少于1次。

3.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汇报,每季度不少于1次。

4.与每位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每季度不少于1次。

5.向区级分管领导报告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不少于1次。

6、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

(二)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内容

1.研究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不少于1次。

2.向部门领导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每季度不少于1次。

3.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不少于1次。

4.班子成员与每位责任对象开展廉政谈话,每季度不少于1次。

5、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由部门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大意情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和党工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推进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三)认真对待,切实履责。各部门领导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做到“四个亲自”;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并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切实抓好落实。

(四)加强督查,严肃问责。区纪工委每季度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每个季度的督查结果作为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一项重要指标纳入部门季度考核中;年终综合季度督查结果及党风廉政建设其他工作开展情况,对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对于履责不力、落实不严、督查问题整改不力的部门,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有关规定对部门领导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渭南卤阳湖开发区纪工委

                                                    2018年1月15日


网络编辑:卤阳湖超管